头条
——2021年12月10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上
松山区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赵亚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监察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有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帷幕。2021年,中央将“扫黑除恶常态化”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专项斗争中,区监委按照市监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打伞破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足监委职能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伞破网”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既当“主力军”又做“监督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分工、任务要求和方法举措。三年来,召开区监察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问责工作30余次,召开监委主任办公会、领导小组专题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等调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30余次,报告各类通知、通报、工作动态40余份,印发《纪检监察扫黑除恶打伞宣传单》20余万份。
(二)始终坚持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认真执行“三个不放过”和“两个一律”工作要求,按照“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法,严格区分“伞”与“非伞”、违规与违法、涉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法和科学精准处置。区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涉伞线索137件,办结率100%,立案42件83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被定性涉恶涉伞立案案件6件,立案23人,查处“保护伞”16人,其中有公安干警、职能部门干部、乡镇干部和村两委成员等。
(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增强人民情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协同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以及“上访变下访”等专项行动,把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点,严惩“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三年来,清理严重违法或受过刑罚的嘎查村“两委”人员26人;严肃查处“村霸”、农村涉恶团伙等,收缴涉案资金29.55万元,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始终坚持开拓创新,持续深化改革,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统筹推进、强化内部贯通融合,高效衔接、加强与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双向反馈、复杂案件同步立案调查、逐案联合筛查保护伞等工作机制,采取“6+3+3”工作模式,对公安机关侦破的22起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进行“点对点”对接,接收各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8件。
(五)始终坚持举一反三,深化以案促改,以“三不”一体推进促进常治长效 。用好监察建议有力武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加快补漏点、消痛点、解难点,推进标本兼治。三年间,全区累计建立各类有关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共20余项,针对专项斗争中政法队伍暴露出来的问题,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督促全区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聚焦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非法采砂行业等乱象,分别向区政府和区水利局下发《监察建议书》,严格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行为。
三年的专项斗争中,区监委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攻坚克难、精准发力,联动配合、开拓创新,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打伞破网”全过程、各环节,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化了对职责使命的规律性认识。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全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区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也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尤其是对产生黑恶势力背后的体制性原因和深层次问题系统研究不够、监督延展不够、精准施治不够。在政治领域,一些黑恶势力骗取党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有的黑恶势力干扰破坏农村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在经济领域,不少黑恶势力渗透到矿产资源、建筑工程、服务娱乐等传统行业,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民生领域,有的黑恶势力成为“菜霸”“砂霸”为害一方,有的长期进行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从我区的情况来看,“保护伞”主要有“输送荣誉”“有案不查”和“滥用职权”等类型,这里有政府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官伞”,也有政法系统的“警伞”,这些执政者、监督者和执法者对涉恶人员违法犯罪问题听之任之、视而不见、漠视不管,有的甚至还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社会危害性极大,这些问题“高发地”将是常态化“打伞破网”的主战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既要扫黑,也要治乱,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紧盯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工程项目建设等黑恶问题多发行业领域,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通过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纪委监委陪您跑一次”暗访、“请企业给评价”双走进以及包联企业“护航直通车”等活动,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整治非法小额贷、“市霸”“砂霸”“黑车”“黑商户”“窗口腐败”等行业乱象,重拳打击、坚决扫除利益链条,防止行业乱象滋生黑恶势力。
(二)既要全面,也要聚焦,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前移监督关口,紧盯城乡接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等问题易发地区,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法院执行等问题多发领域,分层分级、分岗位分部门制定监督清单,实行一乡(镇、街)一组一清单。并以清单为抓手,结合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室组”联动、“室组乡(镇)”联合、“组组”结合等方式,开展组团、分片、拉练式和点穴式监督,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常态化排查整治,深入发掘线索,精准发现问题。
(三)既要强基,也要固本,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战场。强化政治监督,紧盯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政法机关及行业监管部门责任,特别是压实“一把手”责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举措落实落地。推动监督下沉,牢牢抓住基层组织建设这一关键之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会同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格把关,加强基层组织换届监督,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三务”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知情权,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防范和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四)既不拔高,也不降格,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促进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宪法和监察法框架内,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和指导下,依法规范履行监察职能,以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抓好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主动加强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日常沟通,积极开展联合调研,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映困难问题,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以严格公正执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五)既要根治,也要常治,一以贯之把“打伞破网”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积极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整治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加强对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派驻监督,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法法衔接,认真落实线索移送机制,督促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高效移送问题线索,线索处置部室优先处置,及时介入,及时受理。健全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的黑恶犯罪案件,常态化开展涉恶涉黑案件(线索)倒查和评查工作,对打击惩治不力、行业监管不力等题,对查处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消极滞后、偏轻偏软的严肃追责问责。开展对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全面起底,集中回溯核查,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漏网之鱼。强化纪法协同,健全与政法机关案件会商、协同办案机制,完善公安与监委“双专班”办案模式,对重大疑难案件协同立案、协同查处、协同督导,实现扫黑与“打伞”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圆满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正在“路上”,在今后工作中,区监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职、积极作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高质量的监督、调查、处置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