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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内党干字〔2021〕380号、赤峰市委赤党干字〔2021〕193号文件要求及本人的辞职呈请,赤峰市松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姜丛同志辞去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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