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赤峰市松山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立国辞去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10日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赤峰市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立国辞去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松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会议备案。接受辞职后,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